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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4分钱,商家被罚款2600元!

新法治报 2023-09-22
票据金额为34.16元,商家实际收取34.2元,多收了0.04元,构成“反向抹零”。记者9日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一起商家违法“反向抹零”被查处案件。据悉,这是该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反向抹零”专项整治以来查处的第一起违法案例。

所谓“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结账收款时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执法人员介绍,近日有消费者举报称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糕点店使用微信付款时,票据金额为34.16元,商家实际收取金额为34.2元,多收了0.04元。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糕点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糕点店经营者采取反向“四舍五入”凑“角”为整的方式多收取费用。现场提取的消费单上,3次共多收费用0.07元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规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商家改正,退还多收取的0.04元,对无法退还给其他消费者的违法所得0.07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600元。

“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对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进行结算时,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结算行为。如经营者在实施“反向抹零”等结算行为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涉嫌价格欺诈,将最高处50万元罚款。

事实上,商家因“反向抹零”而遭受处罚并非首次。今年2月,深圳市龙华区消委会接到一起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的投诉,消费者诉称一家餐饮连锁店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收款,多收了4毛钱,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022年3月,福建厦门一家餐饮店因“反向抹零”,多收了消费者5毛钱,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内容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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